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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新心

一、项目需求

先天性心脏病是胎儿时期心脏血管发育异常所致的心血管畸形,是小儿最常见的心脏病。其发病率约占出生婴儿的0.8%,其中30%在1 岁前死亡。除个别小室间隔缺损5岁前有自愈的机会,绝大多数需手术治疗。由于妊娠期筛查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,先天性心脏病在农村儿童中的发病率居高不下,广西的发病率为7‰,每年新增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约5000例。

先天性重大疾病因其高昂的治疗费用,是造成支出型贫困的重要原因。大多数先心病患者病情复杂,费用高昂,手术费在3-8万元不等,减去国家补助和医院减免部分,患者家庭还需承担至少1-3万元,而这部分资金让大部分贫困家庭举步维艰,甚至放弃了做手术的机会,贫困患者家庭迫切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。

二、项目目标

救助广西贫困地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,给贫困家庭创造希望。通过捐赠救助、国家支持及合作医院减免费用所形成的爱心链条,为广西先心病青少年患者贫困家庭减轻手术治疗费用负担,有效防止“因病致贫”、“因病返贫”的情况发生。

三、资助对象

0—18周岁的广西籍城乡贫困家庭先心病青少年患儿。

先心病青少年患儿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以下,城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均可申请。

四、受助条件

先心病青少年患儿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以下,城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均可申请。

五、资助流程

1、团委组织申请

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患者家长(法定监护人)填写《“希望新心”项目受助申请书》、《“希望新心”项目申报审批表》;通过县、市各级团组织向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;

2、开展实地义诊

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进行初审,适时邀请合作医院专家实地为青少年患者进行免费义诊,确定是否施行手术并预估手术费用并将上述情况反馈给患者家长;

3、确定资助名单

以青少年患者家庭自愿接受资助为原则,再次确认后形成《“希望新心”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》;

4、合作医院治疗

向合作医院发放《“希望新心”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》,向青少年患者监护人发放《“希望新心”项目资助通知书》,根据合作医院的安排和接纳能力,分批送往合作医院治疗;

5、资助金发放

患儿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,10个工作日内,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按照项目资助标准发放“希望新心”资助金;青少年患者家长(法定监护人)签收“希望新心”资助金,向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提交《受益对象确认书》;

6、项目总结

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汇总项目资料,报送中国青基会。

七、捐助标准

1、先由合作医院减免手术住院费用,在患儿得到“农村两病儿童”医疗保障或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,项目资助患儿家庭自费部分。

2、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受助,每人享受一次性资助。

3、家庭特别贫困的重症患者资助费用另行商定,资助费用视捐方意愿、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特殊处理。

八、捐赠人服务

(一)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。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,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财税[2004]39号文件)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民政部财税[2008]160号和财税[2009]85号文件)。

(二)捐赠人的权利和义务

1、向捐赠人提供受助患儿的名单、项目资助的规范性资料及其它相关信息;

2、建立项目进度旬报制度,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团委与患者家庭保持联系,了解病情、手术及恢复情况,保证项目执行进度;

3、接受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,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。

九、联系电话

项目联系电话:0771- 5856162




来源:广西希望工程
时间:2021-07-01
希望行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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